东丰县大阳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HF[2016]-9-14LDCGCX
二、招标编号:JLHF[2016]-9-14LDCGCX
三、货物需求: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简要说明
4.1交货地点:一标段东丰县大阳镇红旗村,二标段东丰县大阳镇保胜村;
4.2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4.3质保期要求:三年;
4.4质量要求:所有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4.5采购预算价:一标段85.5万元,二标段39.9万元。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生产能力的厂家,有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
2、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企业财务状况,照章纳税,无违法经营记录;
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将被拒绝;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到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每标段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30日上午9:30分。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春市建设街与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大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地 址:东丰县大阳镇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骆工
电 话:0431-88520058
地 址:长春市建设街与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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