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受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委托,就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10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西102号九州大厦704室)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时代广场“市民之家”三楼3号开标室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时代广场“市民之家”三楼3号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注:报名需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十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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