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路灯新闻 > 路灯招标

叶公大道宁洛高速桥至沙河大桥道路两侧路灯采购项目

来源: 2017/2/15 19:19:57      点击:

叶县公路管理局关于叶公大道宁洛高速桥至沙河大桥道路两侧路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叶公大道宁洛高速桥至沙河大桥道路两侧亮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叶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叶公大道宁洛高速桥至沙河大桥道路两侧路灯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YZC2017-GB-298-1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约 126万元;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并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3供应商须为路灯灯具(含LED 灯具)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经销商,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并加盖红章的复印件。省外供应商在平顶山市辖区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3.4供应商自2014年1月份以来具有类似业绩合同额在100 万或以上(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提供企业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务合同),须提供2016 6 月份以来连续6 个月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7供应商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到叶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页面截图;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于20172 15- 20172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叶县上河御花园5#楼2单元17楼(1704房间)报名(叶县新文化路与广安路交叉口西北角乐易购超市东)。资格符合要求的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3 8 9:00 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叶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北20号工行火车站支行8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375-2212669  15993566036         

    邮    箱:Twzx69@126.com

相关产品
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