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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2016年度美丽乡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2016/12/16 19:29:20      点击:
  • 1、项目名称:正安县2016年度美丽乡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 2、项目编号:HDZ-2016-444
  •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钱镜旭
  • 5、项目联系电话:0851-28640033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1)采购主要内容:太阳能路灯(2)采购数量:A包太阳能路灯1005盏;B包太阳能路灯540盏;C包太阳能路灯518盏(3)采购预算:A包:3316500.00元;B包:1782000.00元;C包:1709400.00元
    • (2)采购数量:2,063  套
    • (3)采购预算:6,807,9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光源采用20W LED、多颗粒灯珠,高亮度、低光衰进口芯片;灯具全铝压铸,长度≥60cm;高品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100W;锂电池≥80AH;控制器12V/10A;全智能控制(光控并可调),过充和过放及负载短路保护功能;Q235材质钢灯杆,整体热镀锌喷塑,杆高6米,壁厚≥3mm,上口径80mm,下口径160mm以上;全年365天通宵亮灯;全功率亮灯时间每天≥4小时;路灯灯杆正面离地1.6米高度处,按需方要求喷制图标(包含:运费、税费、路面切割、埋电缆、电缆管、恢复路面、基础、预埋件、竖灯杆、接线、安装调试等费用)。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次采购的实物主要样品(控制器、电池板、锂电池、LED灯具、灯杆),否则按废标处理。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供应商须具备下列合法有效证件:a、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的合格国内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商家参加投标;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c、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特殊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共三个包,所有投标人仅可对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12-16 09:55:12至2016-12-22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天安银苑A栋三单元303室)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交投标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进行现场购买
    •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01-05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1-05 09:30:00
  • 12、开标地点: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天安银苑A栋三单元303室)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3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12-16 09:00:00至2017-01-05 09: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银和转帐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湘山支行
      • 帐  号:420001040011249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正安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地址:正安县县城
    •   项目联系人: 郑先生/刘先生
    •   联系电话: 0851-26421464/0851-26421467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对小、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评分相同的情况下采购人优先考虑。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③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分相同的情况下采购人优先考虑(须提供证明材料)。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天安银苑A栋三单元303室
    •   项目联系人: 钱镜旭
    •   联系电话: 0851-28640033

  • 附件:
      1. 路灯采购招标文件(定稿)20161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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