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梅根路路灯照明工程
招 标 公 告 | |||||||||
项目编号:WH11CG2017HW1126 | |||||||||
一 | |||||||||
二 |
采购人: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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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1、招标内容: 南陵县梅根路路灯照明工程主要内容为:55套10m高低杆LED路灯及5套13m半高杆LED路灯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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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控制价:777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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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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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信用等级: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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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资格条件: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任务,并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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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报名时间:2017年05月08日 09:00:00至2017年05月17日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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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 |||||||||
六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27日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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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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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 ||||||||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 |||||||||
2、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 | |||||||||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下述指定帐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 |||||||||
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 |||||||||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仟柒佰圆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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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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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芜湖新市口支行 |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127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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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网址: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汪洪 | 电子邮件: | ||||||||
电话:18805659688 | 传真: | ||||||||
九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江一苇 | 联系电话:18655379829 | ||||||||
十 |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3870671 或 3870396 | 咨询电话:0553-3121801(技术支持) | ||||||||
十一 |
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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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备注: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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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17年05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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