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东湖湖心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道路、广场铺装及景观灯采购和安装工程施工
本招标项目嘉峪关市东湖湖心岛文化休闲广场项目已由嘉发改农经发﹝ 2016﹞ 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嘉峪关市水文化项目建设工程总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广场铺装及景观灯采购和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东湖生态旅游景区
(二)工程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465万元;在东湖生态旅游区湖心岛上建设集文化展示、休闲娱乐、体育健身、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性广场 1处,总面积 8万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
(三)计划工期 : 40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6年 9月 20日 --2016年 10月 30日
(四)招标范围:东湖湖心岛道路及灯具采购安装铺装
(五)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东湖湖心岛的道路铺装及广场铺装。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内的灯具采购及安装。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有二级及以上资质(格)并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营业执照中有生产及销售路灯的内容。
四、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一)第一标段:法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筑工程费用标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加工程投标人员一览表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安全考核证 C证及中级职称证)、施工、质量、安全、造价、材料、资料、机械设备等管理人员证件;企业近三年( 2013年 8月起)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第二标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件、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指产品)及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参加工程投标人员一览表;企业近三年( 2013年 8月起)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二)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工程师必须到场);
(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位的专职人员;
(四)以上均为副本原件 ,同时提供复印件两套,复印件规格均为 A4纸,提交的资料需装订成册;
(五)投标单位需取得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方可投标报名(嘉峪关市检察院 5003室)。
(六)投标企业应登录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按公告要求,上报该项目配备人员。
(七)投标单位需取得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证明 (外地企业需提供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的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后方可投标报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人社局 27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 :0937-6211019)。
五、投标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投标报名
时间: 2016年 9月 8日 18时起 -------2016年 9月 19日 18时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市区政务中心三楼)
(二)投标单位资质备案
时间: 2016年 9月 14日 ---2016年 9月 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8: 30至 12: 00,下午 14: 30至 18:00
地点:施工标段市建设局招标办 206室(嘉峪关市迎宾西路九号)
(三)信息审核确认(招标单位办理)
时间: 2016年 9月 20日
上午 8: 30至 12: 00,下午 14: 30至 18:00
地点:市建设局招标办 206室(嘉峪关市迎宾西路九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获取日期: 2016年 9月 8日 18时起 -------2016年 9月 19日 18时止
2.获取网址: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 http://www.jygzyjy.cn)网站在规定期限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未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3.获取方法:见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凡是拟参与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已有证书的用户持相关资料开通嘉峪关市权限后方可进行网上免费投标报名及下载标书等后续工作。(嘉峪关市证书办理地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15号窗口,联系电话: 0937-6213009)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 10月 12日 09:0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10室)。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 )递交投标文件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峪关市政府网、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峪关市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嘉峪关市水文化项目建设工程总指挥部
地址:嘉峪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西楼 203室邮编: 735100
联系人:王清德 电话: 0937-6337931
(二)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邮编: 730010
联系人:江涛 电话: 18909474011
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9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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