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尔勒市美丽乡村(兰干乡、恰尔巴格乡、英下乡)亮化(采购及安装)已由 库尔勒市发改委以库发改投资(2016)308号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库尔勒市美丽乡村(兰干乡、恰尔巴格乡、英下乡)亮化(采购及安装)
2.2 建设地址:库尔勒市兰干乡、恰尔巴格乡、英下乡
2.3 建设规模:太阳能路灯520套
2.4 招标范围:太阳能路灯灯杆(杆高6米)、灯具(LED光源)采购及安装
2.5 工程投资额:270.4万元
2.6 计划工期:计划2016 年10月10日开工, 2016年12月9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 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投标人报名时需到人民检察院办理《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必须在两个月内)(办理咨询电话:座机0996-2050180 手机 : 18690692664),外地企业在企业所在地办理。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8 日至2016年 9 月 12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 库尔勒市香梨大道壹品千城3栋二单元2102室 报名,联系电话:0996-2913106,网址:http://www.xjztb.net/;报名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6年 9 月 8 日至2016年 9 月 14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库尔勒市香梨大道壹品千城3栋二单元2102室持单位介绍信及《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巴音郭楞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
联 系 人:阿卜杜热伊木
电 话:13579006351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壹品千城3栋二单元2102室
联 系 人:赵鹏
电 话:0996-2913106
监督电话:0996-2293002
开户银行:工行库尔勒人民东路支行
账号:301002420902494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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