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山园区局部道路、管线、路灯修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五山园区局部道路、管线、路灯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五山园区局部道路、管线、路灯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CLPSP16GZ08ZC6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 1688-155/1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李小姐 020-8765 1688-155/153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最高限价 |
五山园区局部道路、管线、路灯修复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 |
人民币2126664.00元 |
备注: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2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1.3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1.4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1.5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外省须为一级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1.6 拟派项目架构人员设置,必须配备五大员:施工员2名、安全员2名、造价员2名、材料员1名、质检员2名,须提供拟派人员架构表(见公告附件一),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2016年1月1日至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1.7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1.8 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2.66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4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须核对原件); 1.2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1.3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1.4 担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外省须为一级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1.5 拟派项目架构人员设置,必须配备五大员:施工员2名、安全员2名、造价员2名、材料员1名、质检员2名,须提供拟派人员架构表(见公告附件一),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2016年1月1日至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须核对原件); 1.6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1.7 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8 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投标人授权代表人,当场购买招标文件,并现场核对身份信息,且提供: 1.8.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8.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即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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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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