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路灯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路灯建设项目(二期)已由库开经发【2016】1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尔勒高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路灯建设项目(二期)
2.2 建设地址:开发区80平方公里
2.3 建筑规模:架设路灯约 456基,中杆灯约32基
2.4 结构类型: / 层数: /
2.5 工程投资额: 约1200万元
2.6 计划工期:约 60 日历天;计划2016年10月17日开工, 计划2016年12月15日竣工。
2.7本工程招标共分 / 个标段。
2.7.1本次项目招标的范围如下: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昌路、金河路、横一路、纵三路等道路灯杆、灯具的采购和安装
2.7.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具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9月 7 日至 2016 年9月 11 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16:00时至 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jztb.net)报名。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请持单位介绍信及《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必须在两个月内),到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库尔勒市人民东路铜锣湾广场5楼)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jztb.net)和巴州日报 上发布。
招标人:库尔勒高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 址: 库尔勒市人民东路铜锣湾5楼
邮 编: 841000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马莹 联 系 人: 姚红、曹艳红、宋疆玲
电 话:0996-8691881 电 话: 0996-261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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