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市政管理办公室西樵镇LED路灯节能智能化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市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西樵镇LED路灯节能智能化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樵采(采购)023号(CLPSP16FS00ZC73)
二、采购项目名称:西樵镇LED路灯节能智能化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类型:服务类;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4.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3. 监管部门: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财政局
五、供应商资格:
5.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5.3. 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4.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方必须具有地级市级或以上(含地级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颁发的节能服务资质证书;
5.5. 投标人用于替换110W、250W、400W钠灯的LED产品必须符合《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要求,并进入《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5.6. 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主体方必须为节能服务公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交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汇款底单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 日10时00 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九、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9日10时00分。
十、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十一、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
十二、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2.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chinapsp.cn。
12.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和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p.cn/cms/html/nh_ggzy/index.html)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 联系事项:
(一)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27736
(二)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88622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5202-8004
传真:0757-8320 5203
邮编:5280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5202-8004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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