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号灯、冲闯红灯自动拍照、交通标志牌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号灯、冲闯红灯自动拍照、交通标志牌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ETDZZC2016-97#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
四、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A包 |
2016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号灯采购及安装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及经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设备和专业人员; 5.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含)以上资质; 6.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7.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22条规定的其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71.6235 |
具体的技术参数详见《2016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号灯、冲闯红灯自动拍照、交通标志牌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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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
2016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冲闯红灯自动拍照系统及安装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及经营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闯红灯自动拍照系统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贰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 6.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22条规定的其它条件; 7.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47.316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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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包 |
2016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标志牌采购及安装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及经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设备和专业人员;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和《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及相应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或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含)以上资质; 6.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7.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22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3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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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报A、B、C三个分包,也可只投报其中一个分包,但只能中取其中一个分包。
五:项目用途:用于2016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号灯、冲闯红灯自动拍照、交通标志牌采购。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曹州路赛拉维广场7#楼西五层招标部
3、方式:报名现场发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A包: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交通信号灯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含)以上资质原件。
4、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B包: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贰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原件。
4、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C包: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和《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及相应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或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含)以上资质原件。
4、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2日8时30分至2016年11月2日9时00分;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第三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第三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路与东四路路口
联系人:牛根波
联系方式:0546-830019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东营区曹州路赛拉维广场7#楼西五层招标部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546-8329908
附件:本项目采购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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