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扶贫办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垃圾车、垃圾桶及路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临颍县扶贫办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垃圾车、垃圾桶及路灯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455万元,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临颍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临颍县扶贫办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垃圾车、垃圾桶及路灯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临颍政采字[2016]22号
1.3招标编号:HNXSD-2016-043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2招标范围:采购垃圾车、垃圾桶及路灯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
一标段:自装卸式垃圾车(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240L垃圾桶(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太阳能路灯、LED路灯的采购及安装(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一标段资质要求: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3.1.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法人;
3.1.3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的车辆须能上牌照;
3.1.4须提供自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二标段资质要求:
3.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3.2.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2.3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3.2.4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诺书;
3.2.5须提供自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三标段资质要求:
3.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3.3.2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3.3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5 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诺书;
3.3.6 所投产品须具有3C认证证书;
3.3.7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 29 日至2017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1707室
4.3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
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临颍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95-3723188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
九、监督部门
监督人:临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95-585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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