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公安局口前万昌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吉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吉县公安局口前万昌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吉县公安局口前万昌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0922Z09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晶玲
项目联系电话:0432-621189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吉县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吉桦路与长春街交叉口北150米
联系方式:王会波/139432137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晶玲/0432-6211899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永吉县公安局口前万昌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20160922Z0947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永吉县公安局口前万昌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已由永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按采购人永吉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永吉县公安局口前万昌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700万一体化电警抓拍单元、300万一体化电警抓拍单元、终端管理设备、红绿灯信号检测器、治安监控球机等(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2.3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4供货期: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6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一)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二)性能参数及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的除外);
3.3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
3.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叁级以上(含叁级)证书;
3.5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会员,一律实行网上报名;
3.6投标人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的项目交易,必须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7具有设备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
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12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9月26至2016年9月30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废标。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壹仟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22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市财政局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吉县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吉桦路与长春街交叉口北150米
联系人:王会波
联系电话:1394321378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1室
联 系 人:宋晶玲
联系电话:0432-621189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的除外);3.3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3.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叁级以上(含叁级)证书;3.5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会员,一律实行网上报名;3.6投标人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的项目交易,必须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7具有设备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3.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12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1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3.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5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6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9月26至2016年9月30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9月26至2016年9月30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8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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