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改造、新增信号灯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改造、新增信号灯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改造、新增信号灯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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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JNBM-2016-G027
2、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改造、新增信号灯项目
3、包组划分:1个包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改造、新增信号灯项目,主要涉及105国道与安居路口、105国道与机场路路口、北湖大道与105国道路口、北湖大道与济鱼路口,另对63处城区道路岗区的信号灯倒计时器进行改造安装,增设、维修人行横道灯(共27处、170个人行横道灯),预算共计215.83万元。具体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人: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117号
联 系 人:郭科长 联系电话: 0537-2939040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正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44号丁豪广场7号楼1单元23层
联 系 人:赵伟 联系电话:0531-89933303、18615593459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能力的直接生产商;
2、投标企业必须具备的资格:
2.1所投产品满屏交通信号灯、方向交通信号灯、倒计时器、人行横道信号灯应符合新国标标准(GB14887-2011),协调式智能信号机应符合新国标标准(GB25280-2010)。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
2.2信号灯杆必须具有产品检验报告且与原城区信号灯杆规格一致。
2.3供应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2.4投标企业必须是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里的经营范围须具有交通安全设施或交通信号灯。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情况均真实有效;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
5、必须具有售后服务能力;
6、截止到开标当日,报价单位(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或诚信黑榜。(报价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7、投标企业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1日—2016年10月9日14时30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www.jnggzyjy.gov.cn)。
4、网络操作咨询电话(电子信息部):0537-3202119、2653277。
四、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类企业注册流程》
对于划分标段的项目,投标企业进入网上投标报名系统后,务必按公告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标段,因误报、漏报项目标段而带来的后果由各投标企业自负。
招标文件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发布,请各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企业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企业。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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