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西二镇四道水村委会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CZB-ML2017042
弥勒市西二镇四道水村委会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采购项目已由弥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弥勒市西二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辅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1 项目名称:弥勒市西二镇四道水村委会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及内容:弥勒市西二镇四道水村委会18个村寨共418盏7米太阳能路灯的采购及安装服务。(具体地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投资:1755600.00元(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费、移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及售后技术服务费用等所需的一切费用的总和)。
2.4 项目完成期: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大冲村委会17个村寨。
2.6 质量标准: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施工标准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质保期:在保质期内(3年内)出现的非人为质量问题,安装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更换。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具备下列内容:
3.1.1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以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
3.1.3 投标人须具备所供产品多晶硅太阳能组件相关部门检测报告和LED光源相关部门检测报告及CE认证。
3.1.4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3.2 其它要求:
3.2.1 检察机关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自行到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查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1 请投标人于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周末正常上班,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辅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弥阳镇西华路慧心小区旁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营业执照(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⑥税务登记证(副本);⑦资质证书(副本);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⑨产品多晶硅太阳能组件相关部门检测报告及CE认证证书;⑩LED光源相关部门检测报告。【三证合一的以营业执照副本为准】。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递交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西路103号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弥勒市人民政府网、阳光弥勒网站政务局下公告公示栏目上发布。
采购人:弥勒市西二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弥勒市西二镇
联系人:张涛
电 话: 0873-619224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辅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广福路善自村星都国际总部基地15栋1—3层
联 系人:马榕
电 话:13769345277/0873-6222266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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