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梅塘西路路灯改造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2/5 17:44:34 点击: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梅塘西路路灯改造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B67N1481
二、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梅塘西路路灯改造材料采购项目(计划编号:M3-201612-01005-002)
三、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人民币182.825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路灯材料采购;
2.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 投标人若不是LED灯、电缆线、三遥节能控制箱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代理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 投标人所投LED灯(中国结LED及球泡LED不包括在内)必须为《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产品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5.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5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12月1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益民大厦五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投标人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三遥节能控制箱到梅县区路灯管理所做后台匹配兼容性,匹配后由采购人出具匹配证明文件,投标时将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联系方式:李先生0753-2587051。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注:当日下午14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2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小姐、诸先生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邮箱:2398936@163.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五楼
2、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
3、采购监管部门: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
电话:0753-2562891
附件:
1.招标文件 ;
2.委托代理协议;
3.招标文件发售表;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B67N1481
二、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梅塘西路路灯改造材料采购项目(计划编号:M3-201612-01005-002)
三、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人民币182.825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路灯材料采购;
2.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 投标人若不是LED灯、电缆线、三遥节能控制箱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代理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 投标人所投LED灯(中国结LED及球泡LED不包括在内)必须为《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产品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5.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5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12月1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益民大厦五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投标人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三遥节能控制箱到梅县区路灯管理所做后台匹配兼容性,匹配后由采购人出具匹配证明文件,投标时将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联系方式:李先生0753-2587051。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注:当日下午14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2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小姐、诸先生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邮箱:2398936@163.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五楼
2、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
3、采购监管部门: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
电话:0753-2562891
附件:
1.招标文件 ;
2.委托代理协议;
3.招标文件发售表;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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