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LED路灯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太阳能LED路灯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包括灯杆、LED灯具、太阳能电池板、控制器、蓄电池,需满足一项及以上); (2)灯杆、LED灯具、太阳能电池板、控制器、蓄电池若不是货物的生产制造商则需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417-067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7-20152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件,招标内容为采购太阳能路灯。其中包件一:为漕泾镇东海村、金山卫镇横浦村、亭林镇亭东村、亭林镇周栅村、张堰镇百家村、张堰镇桑园村采购太阳能路灯;包件二:为吕巷镇白漾村、吕巷镇龙跃村采购太阳能路灯;包件三:为枫泾镇五一村、吕巷镇颜圩村采购太阳能路灯。供应商可针对任意包件进行报名。 包件一预算金额为280万元人民币整,包件二预算金额为245万元,包件三预算金额为18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任一包件的预算金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4、交付地点:金山区 5、交货期:自用户方通知开工后60日历天内完工。
5、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7140000(国库资金:714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18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2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为货物的制造商且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传营业执照扫描件;为货物的经销商且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传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彩色扫描原件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复地金石湾二期37号采购部现场进行报名。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12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12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复地金石湾二期46号502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复地金石湾二期46号50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文件一正肆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2)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 (3)法人代表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1)现场验证报名付费时间:2017年04月18日至2017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现场报名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2)现场验证报名付费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复地金石湾二期37号采购部。 2、递交疑问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4日上午10:30,电话/传真:67227588 3、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 4、本项目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包件一需缴纳人民币叁万元整,包件二需缴纳人民币叁万元整,包件三需缴纳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双休及节假日除外)递交到招标代理单位。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金山区民政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西楼504室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浦卫公路16299弄复地金石湾二期37号 |
邮编: | 200540 | 邮编: | 200540 |
联系人: | 袁枫 | 联系人: | 顾晟怡 |
电话: | 57961265 | 电话: | 67227568 |
传真: | 200540 | 传真: | 67227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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