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新增设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罗山县新增设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罗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罗山县交警大队的委托,就罗山县新增设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罗山县新增设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罗财公开招标(2016)33号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采购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425920万元
罗武路周党车站与周党街道交叉路口 招标控制价:212960万元
312国道与楠子路交叉路口 招标控制价:212960万元
4、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完成供货、安装
5、交货地点:罗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国家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合法的交通信号灯生产能力并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7、投标人具有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8、所投产品具有《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信号灯》、《室外型协调控制式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的有效检测报告;具有市级(含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框架信号灯杆检验报告;
9、道路交通信号灯生产厂家需出具国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证书;
10、投标人单位不在本县的、必须提供在采购人所在地具有做售后保修服务功能的常驻服务技师。售后服务住所地址、售后服务电话、售后人员手机、姓名。投标人单位在采购人境内的,应该具有生产之上的产品的能力,同时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技能。以保证及时维护和免费保修服务。保证工作日以及节假日都可以使公共安全产品信号灯及时维护和保修服务;
1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 1日—2016年11月11日 (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罗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七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所投产品具有“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信号灯》、《室外型协调控制式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的有效检测报告;具有市级(含市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框架信号灯杆检验报告;
4、道路交通信号灯生产厂家需出具国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证书;
5、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证明;
6、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
集中采购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15: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罗山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罗山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信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xinyang.hngp.gov.cn)》上发布。
采购人:罗山县公安交警大队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5978515657
集中采购机构:罗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杜女士 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6-2175920 传 真:0376—2175920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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