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安市路灯管理所路灯电缆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JXHHGA-2016-024-01)招标公告
2016/12/28 18:09:58 点击:
?????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高安市路灯管理所的委托,根据高安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通知书要求,就江西省高安市路灯管理所路灯电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JXHHGA-2016-024-01)进行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XHHGA-2016-024-01
二、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采购备案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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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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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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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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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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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CG2016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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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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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YJV
5*25mm2,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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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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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说明);
(6)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 (原件备查);
(7)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及产品参数确认函 (原件备查);
(8)投标人须提供电线电缆的制造商有效的电线电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电线电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9)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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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整包投标,不得拆包。
四、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拟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7年01月05日17:30时(北京时间)止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01月05日17:30(北京时间)在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高安市高安大道448号)现场查验投标资质,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
六、投标资格审查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②电线电缆的制造商有效的电线电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电线电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③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七、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必须在2017年0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并作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按以下账号缴纳。(注: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汇款需注明“XX公司JXHHGA-2016-024保证金”,未按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保证金账户名: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帐 ?号:360012502110525032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城解放南路支行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01月18日09:30(北京时间),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8日09:3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及产品参数确认函;
4)电线电缆的制造商有效的电线电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电线电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
以上证书用于资格审查,证件验后退回。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且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要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标书为准。
????十、其他事项:
(1)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所投产品若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投标时,评标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由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确认分值最高者为有效投标供应商。
(3)投标文件中的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4)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属于节能及环境标志的产品应优先采购(须提供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书)。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安市路灯管理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先生 ?1535031889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高安大道448号
?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高安大道448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779550950/0795-5285915?
?传真:0795-5285915 ??电子邮件:1129458353@qq.com?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fcg.gov.cn/
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gaztb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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