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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LED路灯灯具安装及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6/12/12 18:02:24      点击: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LED路灯灯具安装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LED路灯灯具安装及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ZTSCG2016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1609881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黄先生、181609881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2880882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LED路灯灯具安装及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LED路灯灯具安装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QZTSCG2016041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LED路灯灯具安装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5)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520万元(¥5200000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认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未购买或逾期购买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 12 月 09 日至2016年 12 月 16 日(工作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12 月 30 日9:0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样品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0分钟以前(工作时间内),逾期样品不予接收。

7.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样品及开标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联系电话0595-27558830) 。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标书、服务费缴交账户:

 户  名: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4208 6898 545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泽支行

11.保证金缴纳账户:

保证金指定账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保证金确认:0595-27558833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8160988170

联系人:黄先生

 

E-mail:dl@fjzhuhong.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8808829

传  真:0595-28108869

联系人:小王、小张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十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5)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520万元(¥5200000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二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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