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哈尔滨市委员会2017年第四届中俄博览会城市氛围营造(街路灯杆广告)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哈尔滨市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第四届中俄博览会城市氛围营造(街路灯杆广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第四届中俄博览会城市氛围营造(街路灯杆广告)项目
项目编号:2017-GFCG-0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龙
项目联系电话:0451-556712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哈尔滨市委员会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联系方式:陈佳欣 0451-867767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佟龙 0451-5567121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哈尔滨市委员会委托,对2017年第四届中俄博览会城市氛围营造(街路灯杆广告)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7年第四届中俄博览会城市氛围营造(街路灯杆广告)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GFCG-062
三、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内容:街路灯杆广告
五、计划工期:5天
六、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次采购项目资质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业务或组织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
3.2业绩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3年内(2014年至今)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街路灯杆广告项目,并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及甲方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4、针对本项目承诺:根据灯杆广告悬挂有关规定,具有办理灯杆广告审批手续及与相关管理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城管局、建委、交管局、电业局及各区管理部门等)协调沟通能力。保证项目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符合政府主办展会城市氛围营造的要求,并能根据省、市政府要求对方案进行调整,按时完成悬挂任务,否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同时还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采购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提供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提供营业执照);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8)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9)业绩合同(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合同未能体现甲方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的,须另附列有以上信息的明细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10)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1)承诺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12)书面声明(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报名时间: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3、报名地点: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4、潜在供应商在进行报名登记前,须登陆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持加盖企业公章的网上报名成功截图进行现场报名,只有通过网上和现场报名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九、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3日9时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采购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哈尔滨市委员会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联系人:陈佳欣
联系电话:0451-86776712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佟龙
电 话:0451-55671212
传 真:0451-842112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账 号:23001865951050507272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3、本次采购项目资质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业务或组织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3.2业绩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3年内(2014年至今)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街路灯杆广告项目,并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及甲方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4、针对本项目承诺:根据灯杆广告悬挂有关规定,具有办理灯杆广告审批手续及与相关管理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城管局、建委、交管局、电业局及各区管理部门等)协调沟通能力。保证项目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符合政府主办展会城市氛围营造的要求,并能根据省、市政府要求对方案进行调整,按时完成悬挂任务,否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同时还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采购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8、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0日 09:00 至 2017年04月14日 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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